□ 郭促
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对完善社会保障、防灾减灾、社会管理等具有重要作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和谐的“稳定器”、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和市场繁荣的“调节器”。保险也是朝阳产业,是党和政府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社会越进步,经济越发展,保险越重要,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
近年来,大同保险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克服经济及市场下行压力,迎难而上,积极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大同金融振兴的实施意见》,为全市各行各业及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保险机构数量、保费规模、保险深度、保险密度以及保险从业人员数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目前全市有市级保险机构35家(含批筹3家),保险从业人员1.7万人。2014年全市保费总额41亿元,保险深度4.07%,保险密度1206元。2015年前三季度达到3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总量位居全省第五。围绕我市“同心同力发展大同”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上张吉福书记、马彦平市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保险业发展服务服从于大同经济发展实际,为建设和谐发展、充满活力的大同,提出以下十条建议供参考。
一是尽快建立完善市县保险资金投资建设的引进机制,充分利用好保险资金,为重点项目筹集资金。目前国家对保险资金运用放宽了政策,不少保险公司也在寻求双赢的投资渠道,因此强化工作力度引进和利用保险资金大有可为。
二是用足中央、省、市财政补贴农业保险的政策,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玉米、能繁母猪、奶牛做到应保尽保;将一县一品地方特色农业(如蔬菜、黄花、果木、仁用杏、马铃薯、育肥猪、羊)等特色农业保险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试点一个保险示范县。
三是推进和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多样化,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法保障的发展模式,推动医疗责任保险;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开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水平,确保政府惠民工程长期可持续发展。
四是大力推动承办多种形式的责任保险,将责任保险保费列入市县政府财政预算,将风险防范列入常态化管理。鉴于同煤姜家湾煤矿重大安全事故善后处理中,发现未参加商业保险的实际,市、县政府应推动煤矿井下工人意外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食品责任险、环污责任险、乘运人责任险等社会及公共服务责任类险种的承办。强化责任,行政推动,扩大保险覆盖面,减轻市县政府重特大群体事故中的财政负担,发挥小投入、大保障的作用。
五是借力多元化担保体系,用好“政贷通”信用保证保险的增信机制,帮助企业融资,解决小微企业、个人创业者贷款难的问题。探索推行财政+银行+企业(个人)+保险公司和银行+保险+企业(个人)融资新模式。
六是探索财政救灾资金运用改革,尽可能通过事前购买保险的方式,放大救助保障作用,运用市场化手段化解风险。
七是支持保险业强化自身建设,引导行业服从服务于大同改革发展大局,秉承“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行业宗旨和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引进和吸收高素质人才,用优厚的政策吸引更多的保险公司来大同安营扎寨。
八是积极尝试创建金融超市平台,整合银行、保险、证券金融资源,为社会提供全方位优质一站式服务,增加新的就业渠道,扩张保险的功能作用。
九是运用多种手段加大对保险业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三项功能的宣传,让保险创新服务成为大同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十是吸收保险业相关人员参加市县地方重大经济建设和民生工程的相关会议,让保险业更多地提出保障服务的项目和内容并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