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金融监管局切实履行统筹辖区金融消保职责,印发工作通知,指导各金融监管分局积极对接当地人民银行和地方政府承担金融管理职能部门,建立属地金融消保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增进信息交流和工作协同,着力构建金融“大消保”工作格局。目前,辖内各金融监管分局分别与地方政府办公室、人民银行联合召开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辖内省、市级金融消保工作协调机制全部建立,部分县域结合实际建立协调机制。